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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S(徐熙娣)女兒的女家教老師,遭她原本任職的補習班老闆,指控向主管謊稱小S拒絕讓補習班指派家教,卻私下接下此工作,並在離職之際向多名家長鼓吹,讓學生轉移陣地到新地點,導致補習班損失學費,怒告她背信。台北地檢署調查時,傳喚小S等家長出庭作證,認為罪證不足,給予她不起訴處分。補習班老闆提告指出,小S的女兒2013年9月初,原本在光復分校補習,但因私人因素想改由補習班指派家教,於是光復分校的許姓主管便交辦給那名女老師負責和小S聯繫。豈料,她卻私下接下家教工作,再向許謊稱小S拒絕指派家教。此外,當她準備離職之際,2014年12月間,在分校內向多名家長鼓吹,要求讓學生停止現在的補習,由她離職後另外選地方,從前年1月起替學生補習。補習班老闆認為,總共損失9名學生的學費,女家教老師涉犯刑法背信罪嫌。檢方開庭時,她辯稱,補習班並無請她聯繫小S關於家教事宜,僅說家長來的時候可以說明家教的好處,但她都沒有主動跟小S及她婆婆聯絡,後來在2014年4月才去她家擔任家教。她表示,離職前有跟家長說要離職,但沒要求學生跟她一起離開。檢方調查時傳喚小S到庭作證,證稱並不清楚小孩子離開補習班後,有沒有要安排家教,都是婆婆處理;只記得後來因為發現女老師都會送小孩禮物,覺得這樣不好就停掉了。小S婆婆則證稱,小孩子要離開補習班時,她並沒說要請家教,是女老師自己說是小S粉絲,可以幫忙陪小孩,不過確切時間點不記得了。但是,後來發現她是陪玩,做勞作、串串珠,沒有陪讀書,還用玩具討好小孩,所以沒多久就沒請她了。檢察官認為,林女確實有擔任小S女兒家教,但頂多是作勞作和玩耍,不是數學或珠心算,與補習班上課內容無關,難認其有何背信可言。其它家長證稱,女老師只說要離職,並未鼓吹帶小孩一起離開補習班,是因為小孩喜歡她,換了老師不習慣才離開補習班,離開後也沒讓林女教。檢察官因此認定,學生離開補習班,是家長替小孩選擇補習班的自由權利,難認其有背信行為。 圖/擷自小S臉書 分享 facebook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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